张先生来电反映:自己和爱人2010年4月到历下区东仓街道办事处办理居民医保,每年缴纳120元的费用,现在查询医保卡内没有余额,希望相关单位帮助落实予以解释。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
经核实:两人的缴费是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5%的费率缴费,不建个人账户,所以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