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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2-13
长清区滨河华庭小区业主反映物业收取换热站运行费用问题

刘先生来电反映:家住长清区滨河华庭小区,属于新建小区,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安装供暖的加压泵,港基物业公司按照每平方3元标准收取管理费,认为收费不合理,要求相关部门帮助落实。

回复时间:2011-12-13回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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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区房管局回复: 供热公司只将热送到小区,要把热送到高层住宅还需要换热站、二次加压,这些供热公司不管。 滨河华庭小区物业费并不包含自来水的二次加压费,换热站运行费用构成明细如下:1、换热设备运行电费:52kw×24小时×105天=131040kw×1.00元∕kwh=131040.00元;2、换热补水费用:0.5T∕小时×24小时×3.8元∕T×105天=4788元;3、换热站值班人员2人工资:2000元∕月×2×4个月=16000元; 滨河华庭小区统计供热预计户数300户,供热面积约计24000㎡;统计换热站采暖预测运行费用6.33元∕㎡;参照济南市同等小区(小高层住宅)换热站设备运行收费情况,结合本小区实际,切实减轻业主负担,滨河华庭物业服务中心暂按3.00元∕㎡收取换热站运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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