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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2-13
市民咨询职工医保报销程序

周先生来电咨询:职工医保的报销程序。

回复时间:2011-12-13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

参保人医疗终结后,由所在单位经办人员持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出院病情诊断书、费用清单及有效费用单据等材料(异地转诊转院现金报销还需携带转诊转院审批表;本市非定点急症住院的需带原始门诊抢救病历及检查检验单)于每月10日前上报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区将受理的有关费用单据进行录入,并将初审后的相关材料于每月20日前上报市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审核结算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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