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12-13
市民咨询新农合转移后无法报销问题
李先生来电反映:自己对象的户口在商河县,自己的户口在济阳县,1个月前对象刚将户口从商河迁至济阳,现在对象即将生育,但是咨询济阳和商河都无法使用新农合报销分娩费用,新农合费用交至商河县。对此认为不合理,请有关部门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1-12-13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卫生局回复:
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参加户口所在地的新农合,报销时也需要持参合医疗证书、户口本等相关材料进行身份确认。李先生妻子虽然在商河参合,但户口已经发生了转移,所以无法从商河县进行报销。目前上级还未出台关于户口转移新农合相关接续工作的政策,根据目前统筹区域政策无法进行费用报销。建议今年参合时,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济阳县新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