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12-11
市民咨询气象局任命处级干部的条件
焦女士来电咨询:济南市气象局任命处级干部的条件。
回复时间:2011-12-11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气象局回复:
一、为进一步加强济南市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影办”)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市编办核定的干部职数,市人影办综合保障处处长职位,是经市气象局党组多次酝酿,集体研究,并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市委组织部和省气象局同意,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级主管部门干部考核程序进行考察的。 二、按照中国气象局《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升格后干部管理问题的复函》要求,由省气象局干部考察组对市人影办综合保障处处长进行干部考察,并于2011年11月14日,发布了《干部考察公告》,公告的任职条件为: 1. 现任处级副职,且任职年限两年以上;2.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3.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4.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以上学历和文化程度的制定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的。 三、召开市气象局干部职工大会,在市气象局全体职工范围内进行书面民主推荐,在市气象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高级工程师和市人影办全体职工范围内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情况由省气象局干部考察组统计,并向省局党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