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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2-10
市民反映居民楼内成立公司问题

市中区伟东新都南2区12号楼2单元101室是一家公司,不知道有没有经营许可手续,请相关部门查处。

回复时间:2011-12-10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工商局回复:

一、证照检查情况 1、经过调查,字号名称:济南***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地址:伟东新都一区19号楼2-602室;负责人:胡*;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常温保存预包装保健食品的销售(有效期至2012年10月20日)。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健身器材,计算机软硬件,百货,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避孕套,血压计,家用血糖仪,血糖试纸条,妊娠诊断试纸,早早孕检侧试纸。(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注册号:3701*********40。 二、 具体处理情况反馈: 英雄山路工商所工作人员到被举报方的经营地址检查,举报人举报的地址是伟东新都小区南二区12号楼2-101室,检查人员到该处检查发现被举报方已办理营业执照,伟东新都一区19号楼2-602室,尚未办理经营地址的变更手续。工作人员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经营地址的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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