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12-08
市民反映物业扣除自己装修垃圾费问题
薛先生来电反映:居住在槐荫区振兴花园1号楼,入住时物业收取了自己1200元钱的装修保证金,承诺装修完毕后如果不产生建筑垃圾,可以全额退还,现在自己的房屋已经装修完毕,也没有产生建筑垃圾,但是物业还是要扣除60元钱,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1-12-08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槐荫区回复:
我局物业回复:收取业主的1200元装修保证金是制约装修人员在装修期间不破坏小区的公共环境,装修完毕全额退还,现已经退还给薛先生,扣除的60元是业主在装修前签署的装修协议,装修许可证,装修工人出入证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