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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2-07
市民建议和谐广场附近修建过街天桥

刘先生来电反映:槐荫区经十纬十二路和谐广场路段附近有济南十九中和其他一所学校,现在道路上已经修了护栏,学生过马路不方便。建议在此路段修建过街天桥。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1-12-07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规划局回复:

行人过街方式有平交、天桥、地下通道等形式,是否建设天桥需结合城市景观、交通流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落实,槐荫区经十纬十二路和谐广场路尚不具备规划建设人行过街天桥的条件,请市民按人行横道和红绿灯遵章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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