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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2-06
平阴县平阴镇居民咨询土地使用证问题

高先生来电反映:平阴县平阴镇东关村,现在想办理《土地使用地》,咨询平阴县榆山土管所,工作人员解释已经停办了,来电咨询是否可以办理。

回复时间:2011-12-06回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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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回复:

经平阴县国土局调查,接交办件后与高先生取得联系,并告知其办理土地使用证件需准备要件,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九条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五)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七)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高先生一直未提供有效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所以无法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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