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12-06
智力残疾单身居民申请低保问题
李先生来电反映:孩子29周岁,户籍地在槐荫区营市东街,现住市中区戎秀苑小区,是二级智力残疾,个人生活困难,想要给孩子申请低保,目前孩子单独一个户口,到王官庄办事处申请时,工作人员告知居住地无所属的居委会,无法帮助办理低保,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帮助落实。
回复时间:2011-12-06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民政局回复:
与当事人联系,并告知智力残疾年满30未婚,可作为单独申请低保的条件,按照低保申请流程,且在居住地满一年以上可在现居住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