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12-05
市民咨询长清区分娩补助事宜
段女士来电反映:2010年10月份在长清区区医院生育,2011年11月到医院领取分娩补助时,医院给予325元,希望相关单位落实该补助金是否合理。
回复时间:2011-12-05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长清区卫生局回复:
接到办理工单,区卫生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长清区妇保站相关负责人调查核实. 2010年我区住院分娩现金形式补助标准为325元/人,加之农合、医保报销已达到500元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