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来电反映:居住在长清区紫薇路紫薇阁小区11号楼,小区物业(紫薇阁物业)收取电费每度1元钱,认为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落实。
长清区物价局回复:
经过进一步的调查,紫薇阁物业用电属于一般照明,收取每度一元超出国家规定的最后限阶,我局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