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12-04
市民咨询城镇居民社保问题
石先生来电咨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
回复时间:2011-12-04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45周岁以上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也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