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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2-04
市民咨询子女投靠落户问题

刘女士来电咨询:如何办理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回复时间:2011-12-04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公安局回复: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且在济子女在济有固定住所,允许来济投靠子女落户。 手续:1、投靠人(在济一方)申请; 2、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注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户籍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a.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仅限于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 b.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于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及夫妻投靠随迁子女); c.再婚夫妻投靠的随迁未成年子女需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抚养证明; d.父母双亡证明、祖孙或外祖孙关系证明(仅限于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e.《独生子女证》(仅限独生子女投靠父母)。 受理:完备手续后到在济一方户籍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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