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区段北街道办事段兴东路5-1号五龙居苑小区电费0.55元/度不合理,电费属五龙居苑水电管理办公室收取。收费单位每月都多4%。请相关单位调查处理。
市物价局回复:
经槐荫区物价局调查了解,该小区不收取物业费,只收取公共照明电费。已责成该水电管理办公室改正,按照实际耗电量进行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