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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2-02
五龙居苑小区居民反映电费不合理

槐荫区段北街道办事段兴东路5-1号五龙居苑小区电费0.55元/度不合理,电费属五龙居苑水电管理办公室收取。收费单位每月都多4%。请相关单位调查处理。

回复时间:2011-12-02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物价局回复:

经槐荫区物价局调查了解,该小区不收取物业费,只收取公共照明电费。已责成该水电管理办公室改正,按照实际耗电量进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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