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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1-28
商河县张太华村村民咨询农用水费问题

张先生来电反映:商河县贾庄镇张太华村,村委通知黄河灌溉水费按照91元/人收取,请有关部门落实此收费是否合理。

回复时间:2011-11-28回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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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回复:

经贾庄镇政府调查,农用水费是一项必需的生产成本。按照鲁价格发[2007]289号文件《关于公布我省引黄灌溉区农业用水终端水价最高限价的通知》规定,该乡水费严格按照县政府统一标准23.5元/亩按年度计征。由于各村、各小组耕地面积多少不等,所以每个人交纳水费金额不同。该村经调查人均2.7亩地,合71元。而91元中其中20元作为城乡一体化费用,用于本村环境卫生整治以及环卫人员工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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