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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1-26
商河县小营子村村民咨询伤残军人新农合问题

刘先生来电咨询:商河县白桥乡小营子村村民,自己是三等甲级伤残军人,每年合作医疗都是免交的,但是乡党委书记要求自己11月17日必须缴纳然后春节后给予退还。咨询是否有此规定。

回复时间:2011-11-26回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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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商河县白桥镇政府调查,小营子村民刘先生反映自己是伤残军人,反映个人的合作医疗情况,经咨询县民政局,合作医疗款先由本人交纳,等县民政局核实优抚对象后(每年核实优抚对象是否健在),再把此款项拨到乡镇财政,有乡镇民政所根据上级发给的花名册,兑付到每一位优抚对象,此事已和本人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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