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11-25
就如何使用房屋维修基金作出答复
王女士来电咨询如何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回复时间:2011-11-25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住房保障局答复:对于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可以支用公共部位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按市里该件规定(济政办发[2010]65号),动用维修资金需要整楼三分之二以上产权业主授权委托 签字认可,再上报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同意后由原产权单位(或者维修资金管理单位如物业公司或者房产经营管理单位)组织维修。对于无物业公司管理的需要由业主办理相关手续。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无法申报支用维修资金安排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