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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1-24
离婚需要携带的材料

田女士来电咨询:离婚需要携带的材料。

回复时间:2011-11-24回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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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应提交:(1)户口簿(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5)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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