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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1-24
就毕业生档案托管问题作出答复

 杨女士来电咨询:毕业生档案托管的问题。

回复时间:2011-11-24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其档案由毕业学校直接转递到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一般为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我市生源毕业生离校后,档案由毕业学校转递到济南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在2年派遣期内免费为本地生源毕业生保管档案。期间落实就业单位的,办理就业手续后,转至就业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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