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11-23
市药监局检查酒店饮用水中发现异物问题
李先生来电反映:自己在市中区体育中心银座玉函路地下一层一家酒店吃饭,自己在店内要了2瓶冰露矿泉水,其中一瓶水内有戒指大小的黑色物质,酒店经理针对此问题一直没有正面解决,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1-11-23回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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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执法人员于11月21日、22日下午对该酒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发现中粮可口可乐(山东)有限公司出品品名“冰露”饮用纯净水的瓶装饮用水,其外包装有QS标志生产日期为20111110批号2148JNQ1进货验收台账显示进货日期为2011年11月15日,在店内上述瓶装饮用水中未发现异物,执法人员要求店方加强管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执行,向顾客提供卫生安全的食品。 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等执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