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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1-22
商河县就小农建设项目占地补偿作出答复

张先生来电反映:自己是商河县玉皇庙办事处柳官庄村的村民,村民浇地灌溉实行喷灌,现进行建设辅助设施,将自己耕地破坏,希望有关部门落实置换土地进行补偿。

回复时间:2011-11-22回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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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玉皇庙镇政府调查,来电人反映的是2011年商河县小农水建设项目,根据《济南市河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河道范围之内没有补偿,国有土地没有补偿。其他补偿为:小麦每亩700元、大蒜每亩1500元。当前正在施工,完工后根据施工面积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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