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问政答政 > 电话反馈 >
发表时间:2011-11-21
票据不全无法进行驾考退费

刘先生来电反映:在长清区丰山路交警大队报名考取摩托车驾照,现在想将退费,因缴纳报名费和考试费的收据有一联丢失,交警大队称丢失副联收据不能退费,对此不满,请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1-11-21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按省财政厅鲁财综(2008)54号文件《山东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按该文件第23条和该单位的《关于“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收费票据”等非税收入票据作废、退费的规定》,“将该份票据的所有联次收齐,予以作废票据,向当事人退还票款,留存“收据”联作为最后帐务处理的合法凭证”。这是退费的正常流程。该人丢失了收据有悖于退费的相关制度,不予退费是坚守法制,票据联次完整才能证明这份票据没有收取任何费用,票据和账务才能相符。

热线微博新浪平台>> 腾讯平台>>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2345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