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11-17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必须提供二代身份证
宋先生来电反映:自己孙女2011年10月7日在章丘市妇幼保健医院出生,出院时医院工作人员未给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当自己再次返回医院办理时工作人员以儿媳妇是一代身份证为由拒绝办理,对此表示不满,来电人强烈要求职能单位尽快帮助协调办理孙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回复时间:2011-11-17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按照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管理的通知》(鲁卫妇社发[2009]12号)第二条“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管理”中规定,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必须通过二代身份证识别机具验证。宋先生的儿子在国外,不能提供身份证原件,儿媳提供的是第一代身份证,夫妻二人的证件均不符合卫生厅文件要求,故未能为其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