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先生来电反映:天桥区交通学院宿舍4号院3号楼1单元南阳台未封闭,无供暖设施,北郊热电按全面积收费不合理,请相关单位调查处理。
经落实,济南热电根据济南市物价局文件济价格字【2008】113号文规定,封闭式阳台安装供热设施的按全部面积计算收取供热费;封闭式阳台未安装供热设施的按50%计算收取供热费;未封闭的阳台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