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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1-14
户表保修期外损坏有用户自行维护

张女士之前来电反映:自己是历城区山大北路63号院1号楼西头平房住户,安装的一户一表水表超过两年,现在家中不用水水表自转,给水号为504****,用户名为朱**,11月7日接到12319电话回复说水表自转产生的费用由用户自己承担,认为不合理,来电人认为是由于地下管道漏水导致的水表自转,费用应该由供水公司承担,希望相关部门落实。

回复时间:2011-11-14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经落实市户表办,该处是2008年6月份的户表工程,于2008年12月31日验收合格,户表于2010年12月31日已出保质期,用户漏水发生在2011年5月份和9月份,根据户表改造规定:出保修期后,水表到市民家中的户表管线由市民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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