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11-11
商河县政府就小农水建设项目补偿问题作出答复
张先生来电反映:自己是商河县玉皇庙镇柳官庄村村民,现村里通知要占用自家可耕地修建水站,没有任何补偿,认为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落实给予解决。
回复时间:2011-11-11回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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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玉皇庙镇政府调查,来电人反映的是2011年商河县小农水建设项目,在该处建设泵站。根据《济南市河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河道范围之内没有补偿,来电人的耕地在徒骇河河道之内,没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