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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1-01
市物价局答复电梯使用费相关问题

马先生咨询:市中区二环南路7567号军星苑小区,10月份丰祥物业公司贴出通知,需要缴纳电梯运行时的电费,咨询此费用是否合理,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1-11-01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该小区物业公司收取业主电梯运行电费是否合理。根据《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济价房字[2004]168号),安装并使用中央空调、电梯和二次加压泵等物业项目的,其机电设施运行电费属于代收代缴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单独设帐,公布每月耗电量、电费总额及分摊方法,并按实际支出费用和约定方式向物业使用人收取。我们已依据政策规定向来电人进行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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