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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1-01
市地税局协调婚纱店开具发票

胡女士反映:10月1日到历下区经十路某婚纱摄影馆,花费2999元拍摄婚纱照。但该婚纱店不给予开具发票,合同不给顾客留复件,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1-11-01回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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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反映情况,我们与此结婚服务有限公司取得联系,据了解,该单位主要从事婚纱摄影,庆典服务,婚礼策划等业务,因婚纱摄影是由多个工作日才能完成的工作,所以他们一般是等工作完全结束后才给业户开具发票,此结婚服务有限公司表示,保证按正常手续予以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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