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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1-01
市国土局答复办理土地证相关事宜

赵女士反映:在历下区木材厂宿舍购置了二手房,房屋属于房改房,现咨询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希望相关单位帮助落实。

回复时间:2011-11-01回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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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房改房上市交易后土地证的办理,由交易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需由受让方按房屋成交价格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时需提交的材料为:购房协议、契税缴纳证明、过户后的房产证明、个人身份证明等,到所属区国土分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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