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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0-28
市工商局协调处理消费纠纷

马女士反映:住在槐荫区经一纬八顺祥小区,与天桥区泺山小区的一家家政公司签订家政服务合同,9月18日开始家政公司的保姆前来照看5个月的婴儿,期间保姆给孩子喂食不当,导致孩子肠胃出现问题,拉稀脱水,一直住院半月,多次联系家政公司一直不予处理解决,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1-10-28回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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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下工商分局立即安排两名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2011年10月26日执法人员经协调,家政服务部与马女士自行处理的,最终,济南历下顺洁家政服务部赔付给马女士1000元。已向消费者回复,消费者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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