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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0-28
市国土局答复土地证过户费用问题

高女士反映:10月21日上午到天桥区国土局办理土地证过户业务,工作人员告知土地证过户需要与契税相同,要自己交纳2200元过户费,咨询收取此费用是否合理。希望有关部门落实给予答复。

回复时间:2011-10-28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经电复高女士得知,该土地证过户业务为房改房上市交易后的土地证过户。根据《济南市城镇住房上市交易土地登记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上市交易的城镇住房所在宗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由受让方按房屋交易成交价格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高女士所购买房屋原土地证使用权为“划拨”,因此需按规定交纳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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