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10-28
市工商局查处超市违规销售过期食品
刘先生来电反映:20日上午,刘先生在历城区二环东路某超市购买到过期的老汤牛肉干(过期时间10月9日),有发票,请相关单位调查处理。
回复时间:2011-10-28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2011年10月23日接到12345交办件关于申诉人刘先生对于被申诉方的申诉后,我局十分重视,责成山大工商所尽快落实处理。山大工商所接诉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2011年10月24日与投诉人刘先生电话联系在购物广场当场处理。 3.处理结果: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上述过期食品由此购物广场退一赔十,共计1188元,刘先生当场领取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