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10-26
市市政公用局答复供暖优惠政策相关规定
王女士反映:居住在槐荫区美里新居5区,此处属于拆迁安置房,有拆迁协议,还未办理房产证,自己持有《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因身份证上的地址与现居住地地址不符,并且户口本不在本地,现无法办理临时身份证,咨询此情况如何享受供暖费优惠政策。
回复时间:2011-10-26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经匡山热力核实:王女士所属情况无法享受供暖优惠政策,必须三证统一(身份证,特困证,房产证)才可享受供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