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10-25
章丘市政府答复军人优抚政策相关规定
丁先生反映:自己的亲属是章丘市宁家埠镇荐家村的村民,参军时受伤被评为6级残疾,由章丘民政局每月给予1100元生活补助。亲属已在2011年5月份去世,咨询家属是否可以领取相应补助。请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1-10-25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根据《军人服务有待条例》等优抚政策规定,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去世后,其家属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病故军人遗属待遇,六级残疾军人去世后,其优抚金加发1年,家属没有其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