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06-14
市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积极落实回迁安置问题
自己是槐荫区经一纬九路五里沟片区的拆迁安置户,08年4月份与槐荫区拆迁办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回迁期限是18个月,但至今已3年仍未安排回迁,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落实何时回迁。
回复时间:2011-06-14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回迁住宅居民办理各项回迁安置手续的时间是6月17日至27日,请回迁住宅居民持《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济南市城市公有住宅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产权人无法到场,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证委托书),到经一纬九项目安置房现场办公室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