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04-12
商河县对于办理二胎证的解释
商河县龙桑寺镇小郭家村,自己是初婚,对象是二婚,对象之前生育了一个男孩,但法院将孩子判给对象的前夫,现在想办理准生证,但村里要求交2000元办理二胎证,对此不解。
回复时间:2011-04-12回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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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二十一条第九款规定,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必须办理二胎证。投诉人可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薄、离婚判决书、未生育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镇(乡)级人民政府计生部门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