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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03-2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于门规参保人变更定点医院问题的解释

当事人原是铁路医院社区医院的门规病人,现想转到警官医院,但被告知2011年门规不能转院。现咨询具体原因。

回复时间:2011-03-22回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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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广大门规参保人变更定点医院的要求,决定重新恢复定点更改工作。参保人确需更改定点医疗机构的,可于3月21日至3月31日期间,持本人门规证和医保卡到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新医疗机构于4月1日启用,逾期未做变更的,仍在原定点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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