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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10-12
市物价局对检疫证明问题作出答复

来电人反映:自己在市中区开了一家冷鲜肉店,市中区动检所工作人员每月都要到店中收取150元的检疫费,有收据为省非税收定额票据,也会给开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至今此收费已持续一年,对此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帮助落实此收费是否合理,以及依据。

回复时间:2010-10-12回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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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规定,畜(货)主持有规定的检疫证明进入流通的,市场出售和调运过程不得重复检疫和收费。如果已经有检疫证明了,再对其进行收费就是乱收费,可直接到所在区物价局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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