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0-08-03
槐荫区就发祥巷小区停车收费问题作出答复
陈先生反映:槐荫区经二纬六发祥巷小区,在小区南门门外,由小区物业公司划定停车位,每小时收取2元的停车费,并且不允许未购买地下车库的业主将车开进小区内,咨询物业在小区外划定车位收费及禁止车辆进入小区的的做法是否合理。
回复时间:2010-08-03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接到案件后分派到区物价局,现回复:我局8月3日到经二纬六路发祥巷小区物业,物业负责人表示,小区外的空地物业公司与五里沟派出所正在办理公共停车场的手续,负责人表示在手续没有办批下来之前,停车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