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人反映:槐荫区经二纬八路126号楼2单元某户居民,私自将住宅改为旅馆,来电人来电要求尽快取缔此旅馆。
接到举报后,我局五里沟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已将该旅馆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