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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06-25
市公安局取缔旅馆违法经营

来电人反映:槐荫区经二纬八路126号楼2单元某户居民,私自将住宅改为旅馆,来电人来电要求尽快取缔此旅馆。

回复时间:2010-06-25回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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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举报后,我局五里沟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已将该旅馆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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