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0-04-13
长清区查处违章建房
来电人反映:长清区文昌小区东区10号楼与11号楼之间规划的是绿地,现在物业公司正在此处违章盖车库,希望相关单位尽快落实查处。
回复时间:2010-04-13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长清区执法局回复: 接单后我中队立即到达现场进行调查。经查,此工程所建房屋用途为车库。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主体为钢结构,未连接。东西44米,南北7米,高2.8米,水泥地面。依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根据《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和207号市长令第十三条之规定,我局已对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