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人反映:历下区县学街明湖小区东二区,17号楼的南侧有人在此处灌罐装煤气,来电人认为存有严重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查处。
已联合检查该处,到达现场后立即与业户联系,责令其运走钢瓶并由执法局下达执法文书,并对业户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业户表示一定接受处理,今后不再从事该项业务的经营,并将相关器具进行处理。